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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39/2025-000205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9:07
来       源: 汉中市商务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商务局
内容概述: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2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的建议》(第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底市委、市政府提出申建汉中综合保税区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综保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合保税区创建情况

(一)抢抓政策机遇,高点启动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抢抓鼓励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综合保税区政策红利,201911月,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汉中综合保税区建设意见》,印发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汉中综合保税区建设的意见》(汉政办发201925号),成立了综保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启动我市综保区筹建工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申报、建设、协调和管理工作,先后到成都高新综保区、天津港保税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和宝鸡综保区等地考察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充分论证,确定选址位于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褒河物流园区内,规划选址面积2.97平方公里。分别于202010月市政府第14次、202012月第1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汉中综合保税区选址规划报告》、《汉中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汉中综合保税区请示及附件资料,做好随时向省政府专题呈报准备工作。

(二)深入论证研判,及时调整选址。2021年中旬,为了配合我市提出构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战略布局,按照时任市委主要领导提出尽快调整综合保税区建设规划选址的指示精神,根据时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对汉中综合保税区选址进一步论证的具体要求。20216月,我局邀请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丝路研究院(海口)有限公司首席专家、院长张湧来汉考察指导我市综保区创建工作。在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数据比对和综合分析基础上,专家认为汉中航空智慧新城产业特色突出,紧贴申建实际,建议综保区建设选址调整至航空经开区辖区内。从20216月起,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和汉中海关在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经开区及重点外贸企业反复深入调研,从两个园区的经济体量、产业特点及发展现状、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条件等多维度、多方面进行评估论证,9月形成《汉中综合保税区选址调研情况的报告》(汉市商字202155号),并报请市政府原则同意将综保区选址调整至航空经开区。航空经开区管委会确定综保区建设范围南起108国道,北至柳林机场跑道南侧,西起新柳路,东至铁路西路。2022517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617日市委第37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选址调整建议,按照会议要求,74日,市政府印发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汉中综合保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政办函202232号),重新明确调整后的综保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综合保税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后制定印发了《加快创建汉中综合保税区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综合保税区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

(三)立足建设实际,加强规划决策。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多次组织航空经开区、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汉中海关召开专题会议和专家评审会,对综保区的用地、规划、立项和可行性进行论证研究,确定综保区用地面积1385亩,前期总投资约30多亿元。新规划选址的《汉中综合保税区选址论证报告》和《汉中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科学编制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方案。2023413日、24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听取、研究综保区创建工作情况。

(四)积极沟通汇报,加强顶层指导。2023年68日,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政府口岸办、汉中海关和航空经开区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赴省政府口岸办专题汇报,我局详细介绍了汉中综保区创建过程、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问题,其他部门做了补充发言。省商务厅口岸处处长张东升介绍了全省综保区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原省政府口岸办主任陶少卿详细听取、问和点评了我市工作后,为我市综保区工作把脉,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省上坚决支持地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支持陕南、陕北有条件各市创建综保区;二是汉中创建综保区的目标不变,但是步骤和路径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要把创建综保区作为一个长远目标考虑,先期从外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两仓建设;同期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也可开展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建设;远期,待保税物流中心内产业需求和配套功能逐项延伸完善,可根据外向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再提出升级创建为综合保税区。三是创建综保区的关键点出发点要考虑外贸企业需求,只要产业发展确有需求,并达到条件,中省即刻审理审批,决不迟疑。

(五)衔接专职部门,获取政策导向。积极与西安海关衔接,汇报综保区申报相关工作。2023628日,西安海关关长樊堃来我市调研,并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会谈,西安海关表示将会一如既往支持我市综合保税区建设工作。综合保税区目前是我国开放程度较高的国家级特殊经济区域,主要作用是为了促进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因此,综保区的申报建设都制定了配套较高的前期准入标准和后期考核退出机制,对当地外贸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和进驻企业自身条件都有较高要求。西安海关建议我市要从外贸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分步实施,先从两仓建设开始,满足外贸进出口需求,其次再根据外贸业务量的发展情况推进保税物流园区申报建设,最后,待外贸产业功能布局齐全,企业发展确有需求时再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

二、目前面临的问题

(一)汉中申报综合保税区评估分值达不到最低申报门槛。根据20223月海关总署最新印发的《综合保税区申请设立工作指引》(署贸函〔202235号)文件相关要求,汉中海关参照《综合保税区设立指标评估体系》对我市申报综保区指标评估打分为60分,距文件中提出向西部、东北政策倾斜的85分低门槛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区位条件”“进出口活跃企业数”“所在地加工贸易保税业务占比”“研发检测企业数量”“地区外汇收支规模等基础指标得分偏低,且减分指标扣分较多。

(二)我省存在影响拟新设综合保税区不利因素。海关总署印发的《综合保税区申请设立工作指引》(署贸202235号)明确指出,出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上一年度发展绩效结果为C类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提出新设申请。陕西省目前有7个综保区,数量排全国第六、中西部第一,基本达到饱和状态。除了西安关中综保区和西安高新综保区外,其余未达到预期运营效果。20226月发布的2021年度全国137家综保区发展绩效评估报告,西安航空基地综保区排名第137位,在全国及西北地区综保区评估中排名均为末位,被评估为双C类,其整改效果并不明显。另外据汉中海关透露,近期我省西安综合保税区正向海关总署提出核减面积事宜。

按照《综合保税区申请设立工作指引》要求:被评估省份出现综合保税区考核评估连续两年被评为C类;综保区被海关总署报请国务院批准撤销或核减面积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评估结果公布或核减综合保税区面积之日起,3年内不得提出新设申请。根据上述及后续整改情况,我省或同时出现以上两种情况,势必影响我市提请申报工作。

(三)外贸进出口基础薄弱是申建综保区的短板。2023年,我省外贸总额为4042.06亿元人民币,省内综保区外贸总值贡献率占比达到52%,达到2101.9亿元人民币。2023我市实现进出口总值39.5亿元,全市有外贸进出口业绩企业72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1.3亿元,占进出口总值的3.2%。我市拟适合纳入综保区的外贸进出口总值贡献率远低于全省水平,且符合入区的加工贸易企业非常少,加工贸易总量偏低,缺少领头羊企业引领,不具备促进产业功能延伸和个性化需求基础条件,无法达到有效享受综合保税区内产业功能个性化发展政策。

(四)设立后区内产业发展仍面临绩效评估挑战。《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署贸函2020117号)规定,海关总署每年对全国已批复设立建成的综合保税区发展进行评估,发展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涵盖五类27项量化指标和8项辅助指标,并对评估结果进行排位,排位前20%和后10%的分别划分为AC类,其他为B类。对全国和分地区评估结果皆为C类的区域进行通报或约谈,连续两年评估C类的将启动退出机制。根据汉中综保区规划面积和投资建设强度估算,入区项目必须是具有保税业务的加工贸易企业,且区内进出口总额预计最低要达到70个亿元以上方可有效支撑综合保税区的基本运营和管理,截至目前,汉中规划创建综保区暂无意向入区项目。目前,西安航空基地综保区和新设的杨凌综保区、宝鸡综保区目前都面临入驻企业不饱和、进出口业绩不佳困境。

(五)资金预算较大是制约汉中综保区建设的另一“瓶颈”。汉中综合保税区规划选址位于航空经开区智慧新城片区,该项目需征地及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约12.5亿元。其中:征地1385亩,约需资金2.8亿元(20万元/亩);房屋拆迁涉及柳林镇小营村约19.57万㎡,约需拆迁补偿资金5.3亿元(拆迁补偿综合单价约2680/㎡);拆迁企业三处,约需补偿资金2000万元;拆除柳林镇小营村基础建设,约需补偿资金2034.3万元;拆迁共计涉及7个村民小组,400户,约需安置房1200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修建约4亿元,后期基础设施等建设仍需较大资金保障,保守预计项目建设资金约70亿元,后期仍需大量资金保障。因此,较大的资金投入也是我市综合保税区建设的瓶颈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已对综合保税区建设做出相关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外贸工作实际,梯级推进相关工作,先期可从基础开展,时机成熟时再继续推进。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和汉中海关将结合我市实际,在后续工作中继续与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和西安海关保持衔接,随时跟踪有关政策调整和出台(因国家层面调整保税物流中心政策,现阶段暂停相关申报审批工作),争取相关工作获得省级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鉴于以上分析,综合省政府口岸办、西安海关、汉中海关、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汉中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汉中创建综保区所具备的条件及汉中现实情况的综合研判,我局提出以下工作思路。从我市外贸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逐步开展两仓和特殊监管场所建设,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及需求申报设立两仓、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外向平台,待外贸产业发展结构齐全,功能需求进一步延伸,且相关产业有一定支撑同时有必要需求时再提请申报升级建设综合保税区。基本思路如下:

一是先期有条件推进两仓建设:两仓是指进口保税仓出口监管仓两者的合称,出口监管仓库主要用于出口,保税仓库主要用于进口,一出一进,相互配合,功能上相互补充,两仓通常是外向平台最基本的组成单元,为外贸企业提供基础的仓储、保税服务,企业可直接向隶属海关(汉中海关)提出申请,由直属海关(西安海关)审批。

二是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建设特殊监管场所: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的,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经海关批准可存放国内出口货物,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外商暂存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申请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我市外贸企业可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求,可按照现行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指导意见和设立指标评估体系要求,以产业发展为先导开展布局,在确有产业需求且各方面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新政策程序提出申报申请。

三是时机成熟提请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根据保税综合保税区设立指导意见和设立指标评估体系,政策上对西部省份城市有一定倾斜,但目前我市在综合评测中各方面都不具备相关要求,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外贸产业总量有限,且无相关产业发展需求,无法有效支撑综合保税区的发展和运营。待我市外贸产业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外贸进出口保税等业务不断延伸,配套功能逐步齐全完备,外贸产业链功能日趋齐全且产值具有相当规模时,再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报建设综保区工作。

(二)汉中物流集团褒河物流园盈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根据自身公司发展需要,目前在褒河物流园区内的京东物流园建成监管仓和保税仓面积为4500平方米,经西安海关研究,汉中海关已获批运营我局将协助运营主体经开区加强与汉中海关衔接,有效推进“两仓”持续化运营

(三)建议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确有外向平台建设需求的园区,有计划的将创建海关殊监管场所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工作纳入园区总体产业发展布局和规划,确保外向型经济平台建设的政策保障,园区可根据产业发展和区内企业自身发展分阶段实施。

(四)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和汉中海关继续与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和西安海关保持衔接,随时跟踪有关政策调整和出台(因国家层面调整保税物流中心政策,现阶段暂停相关申报审批工作),争取相关工作获得省级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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