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zswj00000/2024-000027 |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15日 11:37 |
来 源: | 汉中市商务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商务局 |
内容概述: |
翟静委员:
您在汉中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室内儿童游乐场所安全运营的建议》(第114号)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及“三管三必须”有关规定,确保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发展,2020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汉中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汉中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督促指导全市商业综合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特别是在“两会”、“春节”等重点时段和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经常性联合消防、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防控、燃气使用、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2022年,专项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商务局关于立即开展本系统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及重大商贸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超市、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等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一查游乐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取得有关证照,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检验;二查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经营单位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人员上岗证,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是否针对儿童游乐设施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在正式运营前对设施安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是否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定期演练;三查游乐场所内游乐设施是否为正式商家生产并符合质量要求,是否经正规商家进行安装检测和验收,是否设置有效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开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适合游玩的年龄和安全等注意事项。
关于您建议中指出的一些室内儿童游乐项目卫生防疫措施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缺乏专业工作人员等安全隐患,我们将结合近期组织开展的《全市商贸和成品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扎实整改问题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结合我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议市安委办尽快出台关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度),进一步厘清应急、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商务、文旅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明确大中型商场超市安全管理重点事项,督促引导企业自查自改,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本质水平。二是统筹推进《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全市商贸和成品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常态化组织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大中型商场超市开展检查排查,对儿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监管、突发人员伤亡事件的应急处置等纳入重要检查内容。三是对于重大商贸活动和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临时组建的游乐场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大型商贸综合体、超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巡查工作。四是加强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联防联动,对存在隐患的单位,立即责令停产整顿。五是切实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发动全社会力量运用电视、短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闻媒介,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最后,感谢您对汉中商务工作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商务局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吴 丹,电话:262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