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 | 2018年02月27日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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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汉中市商
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处级规格。
一、职能转变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从市商务局划出,交由市农业局
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的方针、政
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拟定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拟定并组
织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中长期规划;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全
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
业发展,培育发展和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
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
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二)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
用建设,指导全市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牵头组织协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三)实施对外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的管理以及鼓励技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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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执行国家出口管理政策;负责外贸发展基
金项目的筛选和风险基金的申办?;负责全市各类外贸企业国际
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和陕西省外经贸区域协调促进发展资金项目的
申报;负责加工贸易能力核查及审批;负责市直外贸企业的体制
改革工作;负责汉中口岸归口管理和汉中海关建设协调工作。
(四)指导全市外商(境外)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商
投资政策,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合同、章
程审核及企业重要事项变更审核;归口管理本市对外援助和接受
国外援助项目;监督检查对外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实施情况;依法
管理和监督我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定本市出境
就业人员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
护工作;牵头拟定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
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
施,推动服务外包业发展。
(五)负责贸易展览会等商贸促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其他
联络工作,负责对全市商贸政策环境进行综合考评。
(六)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酒类流
通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茧丝绸行业日常协调工作和项目申报
工作。
(七)承担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市药品
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
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八)依法对拍卖、典当、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拆解和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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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市场、再生资源市场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设
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的审批。
(九)按有关规定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洗染业、
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的行业管理、创优评差、职业资格鉴定
等工作。
(十) 负责全市商贸物流业及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汉中市国际贸易促进会、汉中市国际商会归口
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汉中市商务局行政编制 21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
派驻纪检组长 1 名。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市商务局设内设机构 6个,
正副科级领导职数 7名。
1、办公室(监察室):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监察室主
任由办公室负责人兼任。
负责局政务事务工作,督促检查年度工作和机关内部管理制
度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 拟定商务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局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商务系统内外贸法
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对全市商务系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
况进行调查、研究、督办;负责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及局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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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收集、整理和会议记录工作,组织安排局机关其它会议;负责
文电运转、会议组织与服务、秘书事务、宣传、政务信息、机要
保密事项;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
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信访、上访、来人、来信、来函的
接待、协调转办、督办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事项的
督办及各项制度的完善与落实;负责局资产管理、财务预决算、
开支、内部审计、离退休干部、车辆管理等后勤事务工作;负责
局机关及系统人事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市直商贸流通企业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负责局党
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2、外贸外资科:设科长 1 名。
负责拟定全市对外贸易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
对外贸易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全市对外贸易工作进行管理、调研、
协调服务;负责全市自营进出口企业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小
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项目的组织、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
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自营进出口资格的审查
和报备工作;负责市直外贸企业的体制改革;配合做好汉中口岸
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外贸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及检查评比
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指导和综合管理全市利用外商投资工作;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
章程的审核、批准、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运行情况;负责全市外商直接投
资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服务外包工作;负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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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备案审核上报工作;
负责接收国际无偿援助项目筛选、审核上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
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受理外商投诉工作;负责
本局因公出国(境)相关手续的申报工作;牵头负责规范商业预
付卡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商贸流通企业改制工作。
3、商贸管理科:设科长 1 名。
负责制定全市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成品油市场运
行、监测工作,负责成品油销售资格认定的日常监管及审核、申
报工作;负责电子商务、家政服务、连锁经营、商贸物流、直销、
会展行业的规划管理及项目申报工作;推进蔬菜流通网络体系建
设工作;承担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
4、服务业管理科:设科长 1 名。
负责制定全市传统服务业发展规划; 负责全市特色商业街区、
“早餐工程”、“品牌推广工程”等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负
责全市饮食服务行业职业资格鉴定以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
酒家、酒店、洗染业、美容美发、沐浴、足浴企业分等定级工作;
负责指导本市传统服务业各行业协会工作,组织并承办“中华老
字号”、“餐饮名店”、“名菜”、“名点”、“名小吃”以及名厨大师评
审认定工作;负责组织承办“汉中烹饪技术大赛”及参加全国、省
级烹饪技术比赛活动;负责组织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对外开展业务
学习与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服务业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推动
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
服务平台;负责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外事部门选拔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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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援外人员。
5、市场体系科:设科长 1 名。
负责推动实施全市流通体制改革,编制全市市场体系建设总
体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城乡商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市场
体系建设;承担我市肉类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监测市场运行、
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市场预警和信息报
送;负责制定生活必需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
责茧丝绸贸、工、农三方协调工作及相关证书核发工作;负责全
市商贸流通服务业重点项目收集、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典当
行业的审核、监督和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6、电子商务科;设科长1名。
制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牵头负责电子商务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督导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抓好电商扶贫工作;负责农村电子商务的推广及应用,推动县域电商发展;组织协调全市电子商务的宣传、培训与交流工作,推动电子商务的区域合作。
五、其他事项
(一)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
要农产品由市商务局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进出口总量计
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
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二)外商投资管理。本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市
商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拟定,由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会同市商务局联合发布。
(三)市商务局使用市政府机关后勤事务处工勤编制 4 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
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