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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汉中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家电领域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6107000039/2025-000098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15:09
来       源: 汉中市商务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商务局
内容概述: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专项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二、补贴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

“12+32”类家电产品。

四、补贴标准

1.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12类家电产品,二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个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购买按摩椅、跑步机、理疗仪、投影仪(移动智慧屏)、打印机、学习机、除湿机、加湿器(雾化器)、音响设备、空气净化器、新风系统、风扇、电暖器、冷柜、吸尘器、洗地机、扫地机器人、干衣机、挂烫机、衣物护理机、吹风机、消毒柜、垃圾处理机、电磁炉、电烤箱、管线机、净饮机(饮水机)、咖啡机、面条机、面包机、破壁机、厨师机32类生活电器,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五、消费者操作指引

(一)资格申领。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实名认证并申领补贴券,1张补贴券只允许核销1件商品。(二)选品购买。完成补贴券申领后,消费者可自行选择参与本次活动的线下经营主体进行商品选购。(三)支付渠道。消费者在选定商品后,通过云闪付完成支付。(四)退货退款。如发生退货情形,补贴资金应退回专项账户,券有效期外,发起退款,券不返回,券有效期内,发起退款,券返还消费者。消费者可联系参与专项活动线下经营主体,在销售人员核实商品情况后,为消费者申请退款。

六、参与经营主体

鼓励各类家电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按照《汉中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申报。参与专项活动的商户以“汉中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为准。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消费者直接购买家电商品即可享受补贴,不强制要求收旧商品。严禁商家出现“先涨价后补贴”“退货不退补”骗补套补等不法行为,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活动参与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二)商家开具发票时间必须在本年度活动开展期间,产品交易时间和开票时间相差不超过20天,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填写消费者身份证号码,发票票面金额必须与商品售价、《补贴确认书》保持一致,发票票面加盖陕西税务局监制章。(三)商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或张贴补贴标准、补贴额度,并公布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咨询热线。(四)家电商品购新补贴活动资金由商家先行垫付,商家负责在云闪付平台提交补贴申请信息,同时留存《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确认书》、消费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能效标识、条形码照片、消费者付款截图、商户收款截图、销售发票、家电商品安装后照片,销售台账、进(出)货记录等纸质资料。待第三方对交易资料审核通过后,由市商务局分批次向商家对公账户拨付补贴资金。(五)补贴商品收货地址限定在陕西省境内。(六)本次活动的组织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或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有权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支付结算平台、线下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主办单位:汉中市商务局
电话:0916-2626971  传真:0916-2626635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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